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秦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2-20
主题:
电动车行驶
内容:
广州牌的两轮电动车如果需要在赤坎内行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20
答复时间:
2024-02-26
答复单位:
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赤坎大队答复如下:

2020年8月1日施行的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条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五条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三年过渡期(2023年7月31日已过期)从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

综上,只要按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辖区行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在辖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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