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四年前 先秦时期,赤坎为百越南境。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统一岭南,置桂林、象、南海三郡,赤坎地属象郡。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灭南越国,置南海、合浦、苍梧等9郡,赤坎地属合浦郡。
南齐武帝永明二年(484),改徐闻县为齐康郡,辖乐康(后改齐康)县,赤坎地属乐康县。
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分齐康郡置合州(后改称南合州)。次年,分齐康县地置齐康、扇沙、椹县,赤坎归椹县辖。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椹县为椹川县,赤坎地属椹川县。大业初改合州为合浦郡,分置徐闻县,并椹川县入扇沙县,赤坎地属扇沙县。
唐贞观二年(628),并椹川、扇沙县入铁杷县,赤坎地归铁杷县。唐天宝二年(743)改铁杷县为遂溪县,县治设今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自此至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赤坎一直属遂溪县管辖。
宋开宝五年(972),撤销遂溪、徐闻县,其地并入海康县,赤坎即归雷州军海康县辖;绍兴十九年(1149年),复置遂溪县,赤坎复属遂溪县辖。
至元十八年(1281),改雷州军为雷州路,领海康、遂溪、徐闻县,赤坎归属雷州路遂溪县;至正十五年(1355年),遂溪县地大震,麦伏来、张子三等率众起事,破郡占县,遂溪县为所占;至正十九年(1359年),化州枢密院同佥罗福领兵平定。
明洪武元年(1368),征南将军廖永忠攻占广东,改雷州路为雷州府,赤坎隶属雷州府遂溪县。
清顺治十三年(1656),颁布了《禁海令》,至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屡次“海禁”“迁界”,赤坎埠几近废弃;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宣布“开海贸易”,赤坎埠等10个港口设立贸易口岸;
清光绪二十五年至民国38年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月十四日,法国租借广州湾(今湛江市),赤坎被划入法租借地界内,为广州湾二市(麻斜市、西营市)三区(赤坎区、坡头区、淡水区)之一,设赤坎公局,属法广州湾总公使署管辖。清宣统三年(1911)七月初四,广州湾总公使署颁布《东法总督改组广州湾行政及司法之命令》,废除区制,采用“代表制”,赤坎区改为赤坎市。民国32年(1943)2月,日军侵占广州湾,设广州湾自治区,建立短暂日伪政权,管辖赤坎全境。民国34年9月,日本投降,国民政府收回广州湾,以广州湾地设置湛江市,民国35年6月设赤坎区公所,隶属湛江市,至1949年12月19日止。
新中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成立湛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赤坎办事处,同年11月成立赤坎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1953年9月,赤坎区政府易名为赤坎中心街道办事处。1958年改为湛江市人民委员会赤坎办事处。1960年6月成立湛江市赤坎人民公社,与赤坎办事处并存。1968年,成立赤坎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赤坎区人民政府,隶属湛江市管辖。1983年9月,湛江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翌年6月,赤坎区升格为县级建制的市辖区。实行街道管村(村民委员会)、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1950年至1983年9月,中共南路区委、南路区专署、南路军分区;中共高雷区委、高雷区专署、高雷军分区;中共粤西区委、粤西区行政公署、粤西军区;中共湛江地委、湛江地区专员公署、湛江军分区均驻赤坎。1983年9月湛江地市合并后,新建制的中共湛江市委、市人民政府亦设于赤坎。赤坎是湛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