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308万元,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5.01%(以下均采用可比口径),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1%。其中,税收收入29590万元,同比增收1219万元,同比增长4.3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01%;非税收入19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9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715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31万元,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29.16%(以下均采用可比口径),完成年度预算的144.76%。加上上解省市支出、年终结余等,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715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04万元,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支4498万元,增长109.55%。加上调出资金和年终结余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930.06万元,同比减支764.72万元,减少45.1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44万元,同比减少5.16万元,减少29.32%;公务用车购置费40.61万元,同比减支10.76万元,减少20.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61万元,同比减支486.52万元,减少47.69%;公务接待费343.40万元,同比减支262.28万元,减少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