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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息公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重新印发《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2 23:43:02 | 来源: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417号),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应,解决市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出台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 项目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到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项目评审。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我局网站公示。

(三)社会公示。评审确立的服务机构名单将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通过后,由湛江市知识产权局确认为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 2019 年12月 9日18:00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二)受理地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

五、联系方式

陈玉红:0759-3586217,邮箱:zjzscqk@126.com

附件:1.《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项目申报指南》

2.《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项目申报书》

3.《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人项目申报评价标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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