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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栏目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5 15:30:50 |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 点击数:-

湛江市2011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6〕501号

批准时间:2016年8月26日

批准用途: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地块一:东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下村的留用地,南至平乐渡口道路用地,西至海滨大道用地,北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下村的留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二:东至海滨大道用地,南至龙潮路用地,西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梧阔村的留用地,北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梧阔村的留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三:东至椹川大道用地,南至市粤琼物资联合公司用地,西至原湛江殡仪馆用地,北至原湛江殡仪馆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四:东至椹川大道、北站路用地,南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西至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北至市粤琼物资联合公司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五之一:东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南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西至海滩涂,北至金湾南规划路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五之二:东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南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西至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储备土地,北至海东西规划路用地(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序号

土地所有权人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小计

林地

其它

农用地

地块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平乐下村民委员会

5.0965

5.0635

5.0534

0.0101

0.0330

地块二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霞海村民委员会

2.5278

0

0

0

2.5278

小计

7.6243

5.0635

5.0534

0.0101

2.5608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

98.4

98.4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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