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道办: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涉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农函〔2023年〕77号)要求,请对本辖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进行核实及按时完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工作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严格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作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经过核实的补贴面积,依照省统一制定的《2024年 XXX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样式填报,《清册》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一个造册单元。
二、补贴面积数据自下而上申报统计
一是农户申报。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清册》中的具体内容,年度补贴面积发生变化的,要组织农户在新录入的《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
二是村级公示。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核实后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干部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负责人在《清册》上签字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汇总报送街道办事处。
三是街道审核。街道要负责做好清册内容的核实工作,派人实地抽查,认真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确保《清册》登记的各项内容完整真实。
四是汇总上报。各街道务必在2023年9月8日前按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审核功能上线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39号)将相关数据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清册》纸质版盖章后报送2份至区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农办保留1份存档,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量和核定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四、责任追究
为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国家的种粮补贴真正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对于《清册》的填报,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措施,一旦发生虚报冒领现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吴少娇,电话15976819262
附件:《2024年 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
湛江市赤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2024年 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
赤坎区 街道 村委会(盖章) 村(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
注:补贴面积为2023年耕地面积。
街道负责人(签名)盖章: 村委负责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