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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赤坎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0:22:24 | 来源:区审计局 | 点击数:-

赤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赤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力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1年度因为新冠疫情冲击、国家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税收收入2.73亿元,同比下降10.51%。在财政减收与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收支矛盾等多重压力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重点工作,集中财政资金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确保我区经济运行平稳。

  ——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民生,财政支出突出重点。2021年在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1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09%,同比增长1.90%。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提升。2021年区审计局积极主动加强跟踪,提醒、指导被审计单位抓紧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 2021年度审计查出的6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1个,整改到位率85%,整改问题金额2.40亿元,有9个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进行中。从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都比较到位,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直达资金,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1亿元,总支出15.75亿元,结余结转1.66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20亿元,总支出5.19亿元,结余结转2.0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各项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国库运行风险方面。一是往年财政超预算支出形成暂付性挂账,涉及金额28233万元。二是严控暂付性款项规模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暂付性款项新增挂账余额22183万元,占2021年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193300万元的11.48%,超过规定的5%。

  2.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方面。主要是区财政局有2笔非税收入(公民出入境证件费)4.57万元未按规定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分别延迟54个工作日和12个工作日。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低。截至2022年3月21日,2021年度尚有债券资金21435.31万元滞留在区城综局等4个项目单位,占债券资金总额38.28%。

  4.政府资金管理和盘活方面。截至2021年底,存在下列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统筹:一是财政专户超过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59.60万元;二是有40项共2339.51万元结转满2年及以上的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5.财政规划管理方面。区财政局2016年度至2021年度均未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二)中央直达资金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赤坎区开展了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惠民,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起到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直达资金分配方面。一是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36.72万元,主管部门滞留128天未分配使用。二是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430万元,经管部门滞留142天未分配使用。

  2.直达资金拨付方面。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72.49万元,主管部门滞留162天未申请拨付使用。

  3.直达资金使用方面。一是资金支出不规范,主要是2个单位将直达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开支各项补助,涉及金额5.72万元。二是3个单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滞留220天尚未使用,涉及金额18.83万元。三是超范围安排支出,涉及金额0.42万元。   

  4.直达资金管理方面。一是13间村卫生站直达资金缺少监管,涉及金额58.63万元。二是截至2022年2月16日,我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尚未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抽查了9个区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部门年度各项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有4个单位2021年度新增超支挂账,涉及金额171.51万元;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03万元;有2个单位违规将工作经费等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涉及金额31.44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有4个单位是“一把手”直接管财;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2.12万元;有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有2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50万元;有1个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59万元;有3个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86万元;有1个单位违规发放在编人员加班费,涉及金额0.14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有1个单位未按时、未足额收取房屋租金,涉及金额0.75万元;有1个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期过长。

  4.其他方面。有1个单位工程未按规定在中标后30日内签订合同;有1个单位工程项目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0.23万元;有1个单位无形资产摊销账表不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政令畅通,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赤坎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我区能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深化各项改革,精简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单位的项目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2.3个单位拖欠采购项目账款,涉及金额142.29万元。

  3.1个单位未按规定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流程已进行项目设计。

  4. 5个项目合同(合约)未按规定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公开。

  (二)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我区积极推进城区养老服务业措施落实,深化各项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截至2021年8月底,我区尚未建立健全以下机制:一是未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二是未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机制;三是未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和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2.截至2021年8月底,我区未建立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赤坎区主要对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该项目落实了具体承担部门,并执行了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五项制度”,基本履行建设程序。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区住建局允许承包方施工建设。

  (二)区住建局在完成前期招标手续前,违规进行招标。

  (三)设计单位未按勘察成果文件出具设计施工图。

  (四)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工期逾期64天。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赤坎区主要对区2017年至2021年6月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情况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我区通过新、改扩建幼儿园和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等多种措施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2020年和2021年均实现了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的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区教育局未足额向幼儿园拨付购买公办学位补助,涉及金额267.82万元。

  (二)2间幼儿园未按规定将公办学位补助退还给家长,涉及金额4.52万元。

  (三)区教育局未按工作方案规定程序购买公办学位。

  (四)区教育局未建立购买公办学位年度综合评价机制。

  (五)区教育局未公示政府购买公办学位的幼儿园名单。

  (六)区教育局未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和财政补助补贴情况。

  (七)区教育局未取消5间审定不合格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园资格。

  (八)区教育局未按规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九)2间幼儿园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赤坎区主要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宁霞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池华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一把手”直接管财

  1个单位发票未经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直接审批后报销入账。

  (二)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1.1个单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开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2.1个单位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培训途中的车船费、住宿费合计2.99万元。

  (三)违规发放培训补贴

  1个单位违规发放培训补贴,涉及金额0.56万元。

  (四)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1.1个单位违规将专项资金转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12.60万元。

  2.1个单位根据2019年区级机构改革要求,单位已经合并但银行账户未进行合并,造成银行存款39.40万元游离账外。

  3.1个单位及下属6个部门未按规定撤销机构合并前的银行账户。

  (五)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1.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进行会计记账处理,涉及金额74237.65万元。

  2.1个单位非税收入账表不一致。

  3.1个单位未足额收缴非税收入106.59万元。

  (六)应缴未缴财政款

  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款,涉及金额7.46万元。

  (七)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

  1.1个单位招聘6名临时工,未向上级部门申报。

  2.1个单位发放临时工、协管员补贴依据不充分,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26.85万元。

  (八)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该单位在2020年新冠期间,只减免承租的个体工商户两个月租金,少减免一个月租金,,涉及金额4.88万元。

  2.1个单位在2019年区级机构改革后,单位已经合并但固定资产未进行合并统一记账核算。

  3.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有固定资产管理手续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遗失等情况,涉及金额2.10万元。

  (九)公务用车账实不符

  1个单位公务用车账实不符,该单位账面有4辆公车,实际上只有1辆,另外3辆已移交上级主管部门,移交车辆未进行会计冲账,造成账实不符。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

  1.1个单位在专项资金列支日常费用,涉及金额5.50万元。

  2.1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3.99万元。

  3.1个单位党员活动经费开支不规范,涉及金额1.55万元。

  4.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涉及金额1.54万元。

  (十一)租赁花卉盆栽造成浪费

  1个单位租赁花卉盆栽造成浪费,该单位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向合同签订单位先后租赁花卉盆栽950盆,分别支付10笔绿化费,涉及金额7.22万元。

  (十二)滞留抚恤金

  1个单位滞留抚恤金1.61万元未发放。

  (十三)长期挂账

  1个单位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1.66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预算绩效理念有待增强。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二是一些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完全达到预期。三是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不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四是一些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为此,审计建议: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加强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将财政预算安排与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及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健全完善有利于财政资源统筹的机制体制。加强四本预算衔接,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三是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等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对领导干部加强财务管理培训,杜绝管理漏洞。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重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二是切实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管理责任。四是提高部门服务质量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整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监督部门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加强财政与审计部门的联动,健全财政与审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监督和整改共抓机制,着力解决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问题。三是完善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发出整改函,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要求督促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打造“五新赤坎”、全力建设新时代湛江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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