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
审 计 报 告
湛赤审报〔2019〕3号
被 审 计 单 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审 计 项 目:赤坎区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粤审经责二〔2018〕300号)的要求,赤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29日至5月29日,对赤坎区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涉及的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赤坎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
1.环评审批优化机制运行和办事指南制定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有关承接方案,确保委托和下放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优化环评审批工作流程、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办理时间为2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实施了分类处理,对于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市局制定了豁免目录,不需要技术评估,直接审查后按程序进行环评审批。目前辖区内没有工业园等产业园区,未有办理区域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材料为:报批申请1份、环评文件及完整电子版光盘、公示说明及电子版。流程主要有5个环节:1.受理(中心窗口);2.分类处理,判断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技术评估;3.技术评估(总工室);4.环评审批(环评科);5.办结(中心窗口)。
2.抽查具体案例
根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提供的2018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清单,审计组共抽查9个项目的档案,具体为:湛江市恒大外滩花园项目、顺江帝景城商住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君临世纪广场(三期)项目、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改建项目、湛江雅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雅居乐雍逸庭、广东安康实业外排污水专管项目、年产100万套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大埠加油站建设项目、赤坎立交桥节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经审计抽查发现,以上报告表审批平均办理时间(工作日)为12.33天(已剔除技术评估和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时间),均没有超出承诺办理时限。平均提交材料数量3件,符合办事指南规定所需材料数量。
3.环保登记表备案制落实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登录生态环境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办理备案手续,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要求在生态环境公众网设置链接入口,建设单位可以登录到生态环境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办事。
(二)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
办理和变更排污许可证流程主要有5个环节:1.排污单位登录平台提交申请;2.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3.受理;4.审查;5.领取结果。
申请排污许可证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承诺办理时限与申请排污许可证相同。
2018年受理发放企业排污许可证3家,分别是: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安康实业有限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已全部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联网企业已录入自行监控数据。
(三)禁止环保“一刀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在中央和省环保督查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没有存在“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行为,也不存在没有下达停产执法通知书实际要求关停等情况。
(四)生态环境领域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在环保公众网上公示湛江市环境监测业务服务机构、环评机构库的入库单位信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由企业在网上自由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没有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没有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等问题。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没有环境监测中心、环保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不存在收取监测服务费、环评技术评估费等情况。对国家和省已取消、停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收费。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跟踪审计主要采取发放审计调查表、分析性复核、座谈了解、发放调查问卷、审核财务和业务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进行审计,审计抽查了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3家受理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资料。
三、审计评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总体按照市局制定的办事指南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审批手续和申请材料复杂、审批环节过多的问题,能够在承诺办理时间内完成工作。但也发现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未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执行和未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原因
(一)未按办事流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根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提供资料反映,呈报《大埠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技术评估意见为2018年9月14日。
呈报《年产100万套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日期为2018年9月7日,技术评估意见为2018年8月30日。
以上做法不符合《关于印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流程的通知》(湛环函〔2017〕146号)的内部审查流程:“(1)受理(中心窗口);(2)分类处理,判断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技术评估,不需要技术评估的则直接进行环评审批;(3)技术评估(总工室);(4)环评审批(环评科);(5)办结(中心窗口)……”的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未开辟绿色通道
经审计发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未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和审查同步。
以上做法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二、第(五)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管理,未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的规定。
五、审计建议
1、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流程执行,规范环评手续。
2、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管理程序。
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