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湛发改价格〔2017〕027号附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农业局
湛江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
2017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