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娜同志任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陈春晓同志任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梁平波同志任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杜炳成同志的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