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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190024号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15 23:47:14 | 来源:区府督办室 | 点击数:-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

20190024号的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我们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190024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集体经济及集体资产方面

我区印发《湛江市赤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湛赤办发〔20191号),为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切实的政策支持。如我区调顺街道为引导农村发展集体经济,以土地和物业出租为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工业、物流和餐饮业,以经联社全资子公司“湛江顺亚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载体,积极推进调顺村428亩集体留用地的开发建设,推进碧桂园海湾城房地产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实现较快增长。

二、村庄规划方面

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于201918日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号)要求加快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据初步统计,目前赤坎区38个自然村22个村庄已开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其中,1个村庄整治规划已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批,7个村庄整治规划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9个村庄已编制初步方案,3个村庄已完成前期调查,2个村庄正在协商沟通。加快推进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明确编制类型与深度,中心区城内自然村应根据城市规划控制要求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区外自然村应编制村庄规划;二是督促辖区自然村加快推进编制进度,按时完成编制任务;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及时申请支付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经费;四是强化协商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协商解决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推进辖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方面

根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号)要求,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允许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管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展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兼顾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同时引导农民按照国家扶持政策,建设家庭农场,设置农业生产区、果蔬摘种体验区和休闲度假区等区域,其中农业生产区发展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养生体验区通过提供建立会员体制,为客户提供专属土地和农业技术服务,在其满足家庭基本农产品的同时体验到农业生产的乐趣;休闲度假区在提供度假养生服务,同时具备生态园林、农业观光、民俗展演、生态餐饮等功能,打造集旅游、养生、娱乐、休闲、互动体验于一体的身心体验型体验区。

辖区新坡村、丰厚村可依托城郊村便利的交通,利用本村农业自然资源,重点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调顺街道结合“创文”工作,以调顺村年例传统民俗文化节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推进农村文明乡风建设。

四、乡村振兴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村庄规划和农户等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拆旧意愿,拆旧复垦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同时我区将根据粤自然资规字〔20191号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放低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利用,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做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支持农村各类业态用地需求,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中村集体的主体作用等举措推动我区农村全面振兴。

 

 

分管领导:苏国亮

经 办 人:何湛

联系电话:3350606

                              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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