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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赤坎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01-11 10:27:12 | 来源:区法制局 | 点击数:-

赤坎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深化改革,强化民主决策,全方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坚持带头学法,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多次专题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知名法律专家解读新《预算法》、环保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全方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门部署,促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全面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2013年以来按要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7项,第一、二批部门权责清单共1645项已公布实施。共有107个项目在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统一集中办理,每个事项从平均法定时限21个工作日缩减为平均5个工作日。

二是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不断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结合《赤坎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赤坎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等文件要求,规范完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等文件资料,并于11月底全部录入广东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录入模块。

三是加快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外,所有企业投资项目都实行网上在线备案,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减少审批前置条件。认真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全区范围内取消、停征、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9项,全面实施34项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性收入政策,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四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等改革工作,除金融等行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100多项前置审批均改为后置审批。继续巩固加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截至2016年12月底,赤坎工商分局共向2567户企业发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规范营业执照及登记文书,营业执照由15种减少到1种,各类法律文书表格从300多种减少至112种。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健全政府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依法行政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赤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等制度,推动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今年以来,审核区政府重要文件文稿6件,审核区政府重要合同(协议)19件,审核区政府部门请示市政府事项5件,提出书面法律审核意见86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108条。

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通过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及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与论证。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农村(社区)全覆盖,并注重发挥其作用,切实提高法律审核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年全区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

四、坚持文明执法,致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管理、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建设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督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在行政执法岗位,不在编制内人员持证执法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持证执法等依法取消。加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落到实处。2016年,共组织166人次参加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相同、相似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重复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完成发改、物价、经信、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机构职责整合。

五、坚持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依法公开申请指南,增加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招投标信息、政府成果展示等特色栏目,及时向社会公示政府法治建设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坚持主动正面回应。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运行、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信息,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程度不断加强。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54件,办复率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六、坚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网”“稳压器”作用,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16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

二是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2016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

三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积极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工作,已在消费者权益纠纷、劳动工伤纠纷等领域组建专业性行政调解组织,取得较好成效。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和“百日攻坚”行动,健全区、街、村三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络,成功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和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七、坚持加强教育,提高法治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普法工作。我区把国家工作人员列入重点普法宣传对象,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宣传与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好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区普法办制定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考试工作。组织法制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全区共有35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政府法制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法治宣传教育的格局不断优化。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对社区单位、劳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不够高等。今后,我区将认真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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