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移动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赤坎区政府网信息 > 政务服务 > 便民知识库
便民知识库
关于肉苁蓉等9种物质在广东省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11-14 16:28:01 | 来源:省卫健委 | 点击数:-

  网友咨询:1、请问广东省针对肉苁蓉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是否已结束? 2、肉苁蓉在广东省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依据?

  答复:2023年10月22日收到你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对包括肉苁蓉等在内的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我省印发并公布《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粤卫食品函〔2021〕40号),该试点方案已主动公开,你径可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sjkw.gd.gov.cnzwgk_bmwjcontentpost_3729646.html。 目前各省试点已结束,国家层面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肉苁蓉是否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为准。


附件下载:
【字体: 】 【打印】【收藏】【关闭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8208063
粤ICP备051079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80202000028号   网站标识码:4408020001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