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政府部门实行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大局,促进跨越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简称“四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公开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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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四服务两促进”单位评选办法

 

    根据《赤坎区政府部门实行“四服务两促进”公开承诺制工作方案》的精神,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落实,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组织有关人员对区直机关各部门进行评选。为把此项工作做好,现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服务两促进”为主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效果的原则,通过评选,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效率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评选标准

   (一)职能职责:领导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办事程序明确。

   (二)工作任务:工作效率、标准、质量群众满意;履行职能到位,作用好,主办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高,提前办结率高。

    (三)队伍管理:服务态度标准高,工作措施有力,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好。

    (四)团队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好,人员精神风貌好。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政府部门及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群系统和街道。具体分为三类:其中A类为政府部门及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B类为党群系统;C类为八个街道(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名额分配:这次共评选5个优秀单位和若干最差单位。优秀单位名额分配如下:1A类政府部门及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评3个;2B类党群系统,评1个;3C类街道,评1个。最差单位个数根据各单位实际得分确定。

    四、评选方法

    (一)评选方式

    采取评议团评选、单位之间评选和领导评选三种方式进行。

    1、评议团评选。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0人组成评议团,对各单位开展“四服务两促进”活动情况进行打分。

    2、单位之间评选。由参加评选单位对各单位开展“四服务两促进”活动情况进行打分。

    3、领导评选。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对各单位开展“四服务两促进”活动情况进行打分。

    (二)打分方法

    1、每个单位拥有一票,推选一名代表参加投票打分;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评议团成员,每人各拥有一票。

    2、评选不采取直接打分的方法,按ABCDEF六个档次进行打分,相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

    (三)评选结果的确定

    1、评选结果由评议团评选、单位之间评选、领导评选的实际得分确定。具体分值为:评议团评选分数占总分的30%,单位之间评选分数占总分的40%,领导评选分数占总分的30%,三项实际得分相加即为最终得分。

    2、优秀单位的确定。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A类确定前3名为优秀单位;B类、C类各确定第一名为优秀单位。

   3、最差单位的确定。最终得分60分以下的为最差单位。

    五、奖惩办法

     对被评为优秀单位和最差单位,区委、区政府发文通报,并进行奖惩。

     (一)被评为优秀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奖金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每人100元发放,由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发)。

     (二)被评为最差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讨,限期整改。单位主要领导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进行组织调整处理,一年内不能评先评优,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

严肃评选纪律。凡是影响评选的请吃、拉票现象一经发现并查实,涉及单位一律被评定为最差单位。

      六、时间安排

        7月份,各单位根据评选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写出总结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100份报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份,区效能办组织评议团成员、领导干部、参评单位进行评选打分。

    9月份,区效能办汇总评选结果,向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0月份,区委、区政府召开总结大会,宣布评选结果,进行奖惩。

        七、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四服务两促进”活动总结工作,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附:

 

参加赤坎区“四服务两促进”公开承诺活动

     评选单位名单

 

     一、政府部门及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29个):

    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贸易局、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科技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档案局、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赤坎环卫处、区机关服务中心、区投资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金海商贸小区、区文化馆。

     二、党群系统部门(15个):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老干局、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残联。

    三、街道(8个):

    寸金街道、中华街道、民主街道、中山街道、北桥街道、南桥街道、沙湾街道、调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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