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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陈 荣
(2007年6月22日)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政府部门实行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大局,促进跨越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简称“四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公开承诺制度。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行服务公开承诺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任务以及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坚持突出重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体现部门特点,突出重点,切实可行,便于监督。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服务理念。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出本部门、本单位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二是主要职能。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服务范围、工作标准,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三是主要任务。每年及本届任期承担的主要任务,每年要公开承诺办成二至三件能促进赤坎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事项。四是工作时限。办事的程序和时间,包括各个办事环节所需时间。具体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时限。五是队伍管理。管好队伍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等规定。六是投诉受理。便民服务、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及相应的投诉处理、反馈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开事项。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开的事项,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基层,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程序合法合理。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形成长效机制。要积极接受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调整公开承诺事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予以公开。明确专人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定期或及时更新,对网站、网页进行维护,确保公开承诺的深入持久。
(三)坚持简便易行,不断创新公开承诺的形式。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公开承诺形式,不断拓展公开的平台,如在政务公开栏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服务指南、公示栏、派发承诺书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持依法行政、高效廉洁从政,通过实行服务公开承诺,不断创新领导和管理方式,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抓好区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承办单位必须按会议纪要、会议决定、领导批示抓紧办理有关事项,不按时限要求办结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并定期通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凡是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督办的事项,各单位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实行首长问责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优化办事程序。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岗位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核准或备案的,不允许变相审批。坚决杜绝违反行政许可、违反党纪政纪的审批行为。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动群众,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并奖优惩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开承诺制取得实效。
(一)公开评议。公开承诺的方案以简报、下发文件的形式发布或在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由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评出5个优秀公开承诺方案和若干个不及格方案,通过评议使承诺落到实处。
(二)检查考核。由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会同纪委监察局,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严密、行为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承诺,提高服务水平。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公开承诺执行情况。由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对党政机关各部门进行评议,评出5个优秀单位和若干最差单位。
(三)奖励惩罚。对被评为优秀公开承诺方案和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该受理不受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按时限办结等行政不作为行为,不依法受理、违规受理、越权审批等行政乱作为行为,接受群众办事吃请、收受财物、刁难群众等“吃拿卡要”行为,要按有关政纪、法规严肃处理。被评为不及格方案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区委、区政府检讨,内部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重新公开方案;被评为最差单位的,要限期整改,单位主要领导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进行组织调整处理,一年内不能评先评优,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
区纪委监察局、区直工委参加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但不参加评选。
四、实施步骤
(一)抓好宣传发动。6月份召开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公开承诺工作。
(二)制定、印发、汇总承诺方案。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和党群系统各部门要在7月5日前上报公开承诺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对公开承诺方案进行汇总,编辑成册向社会分发。
(三)审议评选承诺方案。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各界人士对公开承诺方案进行评议,并于9月底前评选出优秀方案。
(四)出台配套措施。下半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实施《赤坎区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五)进行总结表彰。明年5月份,对公开承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报表扬先进单位。
五、成立领导、办事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开承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伍建昌同志任组长,陈云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黄平、黄昌旺、王万胜、陈荣、彭海、崔青同志为副组长,其中陈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直工委),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谢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各街道和区属党群系统及具有公共服务、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业、单位,参照此方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