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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民政局
“四服务两促进”工作承诺要点
一、服务理念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公众提高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民政服务工作水平。
二、职能职责
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优扶安置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加强社会社团,民办非企业管理工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向前。
三、主要任务
狠抓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设和完善民政工作新机制,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四、队伍管理
1、增强公务员工作责任意识,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群众性服务,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五、投诉受理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违反承诺行为通报批评,对被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进行调处,接受全社会监督。电话:3218700
六、承诺时限
承办期限:急办件3日内办完;一般件5日内办完;难度大的不超过10天;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工作日的审批事项要在法定工作日内尽量缩短时间办完;涉及几个部门的要在15天内办完;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在一个月内办完。
(一)、行政审批承诺
区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从7月1日起,全面简化办事序,尽快审批。
1、全区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
2、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3、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批,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
4、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承诺时限从受理之日起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5、革命烈士评定审核。自接到街道办事处关于革命烈士评定请示,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6、本地居民收养登记服务。自收齐收养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办毕;
7、退役士兵安置服务。办理退役士兵落户证明、驾驶证换证证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证明随到随办;
8、婚姻登记服务。随到随办,可预约登记。
(二)、为民解困承诺
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把人年均低于12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助农村低保、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问题。
200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