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政府部门实行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大局,促进跨越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简称“四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公开承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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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政府办公室
“四服务两促进”工作承诺要点
一、服务理念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主动提高服务水平。
二、职能职责
执行区政府工作部署并组织有关实施工作,认真办文、办会、办事,抓好法制、侨务、打私、财务和机关服务工作。
三、主要任务
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传递信息,研究政策、辅佐决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领导。
四、队伍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职能明确、任务量化、责任到位,做到办文办会办事优质规范。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寓于日常工作中,打造一支诚信守诺、高效运转、业务精通、廉洁自律的公务员队伍。
五、投诉受理
开设投诉电话(3312648),在区政府办公大楼设立投诉信箱,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承诺时限
(一)紧急公文随到随办。请示性文件:直接送区领导审批的,2个工作日内拟文呈批;需要修改送区领导审批或协调的,4个工作日内拟文审批和办理;区领导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复函。制发文件:审核修改代拟稿、草拟会议纪要3个工作日内呈批;规范性文稿收到区法制局的审核件后,4个工作日内修改呈批。
(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2个工作日内交办,10日后进行跟踪督办,30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对重大、紧急或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办和督办并报告办理情况。
(三)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属会议期间的,在收到议案、建议(意见)和提案后15个工作日内交办;属闭会期间的接到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交办完毕。从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
(四)刻制公章的审核报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办理年检和更换法人证书,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对申请办理小汽车定编、增编、核编和更名,且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报市小车定编办审批。在收到市小车定编办的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手续齐全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核发《小汽车定编招标使用证》。
200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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