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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总工会
“四服务两促进”工作承诺要点
一、服务理念
强化职能、提升素质、创新工作、服务职工。
二、职能职责
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教育职工提高思想和文化素质。
三、主要任务
依法维权;发挥职工作用;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
四、队伍管理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加强工会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掌权、服务于民”的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投诉受理
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办公室设立职工维权热线电话、投诉电话:3221069。
六、承诺时限
(一)申请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在收到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及时给予具体指导;在收到选举结果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并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二)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委员会提供证件及资料齐全的,在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办理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和女职工安康保险。对因患大病申请赔付金的投保对象,在提供所需完整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无误后,报送市总生活保障部,再由市总生活保障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实无误后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则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办理特困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在接到申请补助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情况,并予以答复或办理;特殊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答复或办理。
2007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