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
二、职责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湛江市赤坎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湛江市赤坎区应急管理局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湛江市赤坎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chikan.gov.cn/zjckyjgl/gkmlpt/index
电话:0759-8208284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