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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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16:27:14 | 来源:区教育局 | 点击数:-

机构名称

赤坎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幸福路65号之一

办公电话

0759-8208384

机构联系人

何小翠

投诉电话

0759-8208384

传真

0759-8208387

电子邮箱

ckqjyj@126.com

邮政编码

52403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领导班子

黄    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刘振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分管人事股、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教育系统党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工会工作。

尤日校: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股、招生考试中心。

支春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育督导室;分管政策法规与安全保卫工作、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陈  刚:局党组成员、驻局纪监组组长,负责驻局纪监组全面工作。

陈春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含人民武装)、勤工俭学办公室;分管德育(含禁毒、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教师培训工作。

王莲珠:副局长,分管德育体卫股(除德育工作)、基建财务股、区教师发展中心(除教师培训工作);分管巩固脱贫及青年、妇女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普通中学、高级职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重点,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中与成人教育(含继续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和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加强对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教师和教育行政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报批工作。

(七)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八)负责所辖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教育改革和体育竞赛工作。

(九)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助区委管理学校领导干部,指导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

(十)制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领导和指导全区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全、维稳和保卫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好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调研、督办、信息、宣传、会务、文电、档案、信访、维稳、综治、机要、保密、外事、教学辅助用书管理、机关基建、政治业务学习、接待和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教育工会的工作。

(撤销原政策法规和安全保卫股,相关职能并入办公室)承担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依法治教工作。

电话:0759-8208384

(二)教育股

综合管理中小学、幼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规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制订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并指导办学工作;负责对所辖各类学校学生的学籍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科技活动和科普教育工作。

电话:0759-8208505

(三)德育体卫股

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拟订全区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德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少先队、共青团、关工委和艺术教育等组织共同实施德育工作;管理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体育教研会、校医的管理工作。

电话:0759-8208169

(四)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及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工作;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以及教师的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学校的审计、老干工作。

电话:0759-8208518

(五)基建财务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及基建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电话:0759-8208163

(六)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订和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计划和方案;检查督导所辖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督导检查全区“两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教育现代化工作;督导评估全区各学校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区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等级评估工作;承办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电话:0759-820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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