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移动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阅读
        
政府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09:53:55 |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 点击数:-

机构名称

湛江市赤坎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52号

办公电话

0759-3310010

机构联系人

欧大恒

投诉电话

0759-3190153

传真

0759-3190153

电子邮箱

ckqwsjkj@163.com

邮政编码

524043

领导班子

李茵娜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赤坎区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田根奇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赤坎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驻赤坎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胡  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工作;

林土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医政医管和中医股、疾病防控和健康宣教股工作;

李  劼  副局长   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妇幼老龄健康和科技教育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措施。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扶贫开发、综治、维稳、工青妇等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筹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工作。

(三)医政医管和中医股(区无偿献血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医政医管、中医、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存储和处置以及医用辐射设备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献血宣传和动员组织献血活动。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承担健康赤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

(四)妇幼老龄健康和科技教育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拟订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专科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完善生育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六)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评价基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七)疾病防控和健康宣教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赤坎区健康教育所。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附件下载:
【字体: 】 【打印】【收藏】【关闭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8208063
粤ICP备051079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80202000028号   网站标识码:4408020001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