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应用。 (五)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协助管理政务云平台和建设电子政务外网,指导监督各单位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统一管理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