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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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信息
中华街道
发布时间:2023-12-01 22:47:45 | 来源:中华街道 | 点击数:-

机构名称

湛江市赤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湛江市南方六横路4号

办公电话

0759-3336663

机构联系人

黄淼

投诉电话

0759-8218103

传真

0759-3336663

电子邮箱

Chen0759@163.com

邮政编码

524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领导班子

黄绍盈  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卢   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陈骏升  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主持人大街道工委全面工作。
刘建佳  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政法、依法治国、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司法、禁毒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
黄   涛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财政、审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执法、工会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
朱春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统战、退役军人服务、侨联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
周  欣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区委巡察机构工作。
刘   跃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基层党建、干部人事、老干部、关工委、人才、共青团、工商联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室)。
符玉龙  党工委委员,负责巩卫、城管、农业农村(河长制)、住建、自然资源、环保、垃圾分类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王   颖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中华派出所工作。
陈湛贞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宣传、意识形态、事务接待、档案、地方志、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政务服务、统计、数据、妇联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
陈致平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文化、创文、经济、社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科工贸和信息化等工作,分管社区建设办公室。
徐少静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卫生健康、党群服务中心、人社(劳动保障所)、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科协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帮困助残、文化教育、科技、体育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文明创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城区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负责人任免提出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辖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处理、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街道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承办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9-3336663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协助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

联系电话:0759-8218106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街道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具体任务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59-3336663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联系电话:0759-8218103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联系电话:0759-8218110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査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承办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9-8218113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街道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合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査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

联系电话:0759-8218132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査治理,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9-8218107

(九)城市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更新和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政公用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街容街貌、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区规划建设。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査,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査。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査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759-8218138

(十)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提出工作意见。指导辖区业委会开展工作,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服务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功能。

联系电话:0759-8218112 事业单位


(十一)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站)。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事务、残疾人事业等社会服务事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宣传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卫生健康服务工作;承担文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协助做好文化、体育、教育设施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9-8218110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联络接待、信息采集、党建工作、帮扶援助、情况反映、走访慰问等工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9-82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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