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
第20190023号的会办意见
市城市更新局:
我们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转建议第2019002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充分利用“三旧”改造优惠政策,推进片区改造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第四点第(十五)小点,“各地实施‘三旧’改造要优先选择工矿企业棚户区和城市危旧房进行改造,执行‘三旧’改造优惠政策”。老城区片区改造可充分利用“三旧”改造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增强改造活力。
二、加快推进“三民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
《湛江市“三民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业经市政府批准,对“三民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即北起北桥一横路,南至中华路、光复路、中山一路、创业路、西起九二一路,东至民生路,面积约39.92公顷)保护整治提供规划指引,对该片区的保护整治提出规划设计、建筑样式图、保护与发展策略研究以及旅游策略等四个部分指引。该片区可依据该整治规划和“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分级保护,突出重点和特色”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改造,实现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
三、加强管理,鼓励居民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
为加强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2017年市政府印发《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湛府〔2017〕15号)。老城区居民可依据该文件要求,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程序办理在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进行新建、重建、改(扩)建和维修加固住宅建设活动,推动区域旧房危房升级改造。明确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老旧危房产权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明令禁止居住、出租。
分管领导:苏国亮
经 办 人:何瑞昌
联系电话:3339538
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