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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赤坎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7:36:16 | 来源:赤坎区财政局 | 点击数:-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法为纲,抓好财政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财政普法工作基础

  1.组织领导到位。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普法宣传队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为普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组织保证。

  2.宣传规划到位。建立健全普法宣教机制。以《赤坎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指导,制定了《赤坎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把普法责任落实落细。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及任务,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

  3.经费保障到位。2022年,安排全区普法经费约21万元,为全区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禁毒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执法人员培训、社会服务、综治维稳建设等提供有力的保障;安排局机关普法经费约2万元,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财政法律意识,提高财政队伍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报告结束后,我局迅速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亮主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交流座谈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2.坚持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层干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10月25日,赤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司法局联合举办赤坎区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普法履职工作获得优秀等次。

  3.健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我局不断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根据单位职责及新法新规的出台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鼓励财政干部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学习强国软件等媒体平台推送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等。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民法典”主题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2022年,财政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同时,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大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2人参加并通过考试,财政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4.深化财政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财政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坚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和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契机,不断创新丰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除了将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党风政风相关文件、讲话、案例列入党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辅导教育和观看警示片等,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进一步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三)开展送法服务,力促法治思想普及群众

  1.对接预算单位,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针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的实际需求,通过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新政府会计准则专题培训、政府采购电子化执行平台操作业务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培训、政府债务管理培训、工程预决算培训、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等业务培训同步开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促使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助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

  2.把握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创文巩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工作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组织编印了一批会计法、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小册子,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镇、社区,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热点和政策法规,获得了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

  3.深入企业,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向企业宣讲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发放惠企明白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企业融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切实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力促财政“小杠杆”撬动经济发展“大效应”。

  4.阳光理财,推动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制作的财政信息,除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外,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利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公开,着重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财政政策的主动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达到阳光理财目标。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财政法治化建设

  (一)以法治引领统筹疫情防控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区财政局深入领会立法的根本在于保护公民权益的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强化应急资金监管,畅通应急资金拨付通道,全力调度资金保障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22年,拨付防疫资金258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及其他防控支出,有力支持全区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流调溯源、院感防控等工作。

  2.迅速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湛财采(2020)2号)要求,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迅速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疫情防控采购工作高效、顺畅。

  (二)以法治引领规范资产管理

  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当好国有资产的监管者。2022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45万元,进一步整合优化了国有资产配置,强化了国有资产风险防控,有效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以法治引领建设数字财政

  大力推进财政现代化治理,紧跟省市部署,推进“数字政府”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及非税收入一体化管理系统如期上线,实现财政业务线上办理,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时效,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以更强的服务意识、更高的行政效率为部门和群众提供更好的财政服务;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前置到预算编制环节,财政自主权下放,业务主管部门管财用财积极性提高,主动谋划项目,在预算额度内根据轻重缓急自主确定项目,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服务好发展建设大局。

  (四)以法治引领提升营商环境

  1.优化采购办事程序,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法治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基石,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更优化。印发《转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转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制度,优化采购办事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痕迹化可控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采购制度保障。    

  2.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梳理规范权力清单。按照“六权治本”的总体要求,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规范工作。经核查,目前赤坎区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有13项,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了办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等需提供的资料明细清单,落实“让群众只跑一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法治市场创建。一方面,全面梳理,认真审查。将本局负责组织实施或者牵头实施的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负责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并无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措施。另一方面,维护公平竞争采购秩序,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把控采购信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简化采购预算执行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对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取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应及时退还,指导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助力采购行为法治化、规范化。

  三、坚持依法理财,力促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权责,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植财政工作、财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升“财”为“政”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合理划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管职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监管,形成权责明晰、突出主业、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坚决制止超预算、无预算、乱追加的不规范做法。

  (二)花钱问效,全面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本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以查促改,确保财政监督检查更有效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坚持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作为重要任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我局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查账的方式,开展多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三公”经费、“私车公养”和私设“小金库”等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进一步督促区属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另外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依法使用财政资金等方面给预算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其立行立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治财政基础不断夯实,但对照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为统领,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通过大力抓机制建设、抓宣传教育、抓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工作,为打造美好新赤坎、智慧新赤坎、魅力新赤坎、活力新赤坎、幸福新赤坎,全力建设新时代湛江首善之区贡献智慧、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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