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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知识库
企业或经销商若发现(疑似)缺陷是否需要主动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7:43:39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点击数:-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另外,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2.1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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