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移动版
长者助手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赤坎区政府网信息 > 政务服务 > 便民知识库
便民知识库
关于海石花是否可以作为食品原料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5 10:08:07 |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数:-

  网友咨询:海石花做为一种藻类在广东潮汕一直具有可作海石花凉粉,凉拌海石花食用的传统习惯,但目前未查到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依据,海石花叶作为具有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是否可以经检测合格后作为普通的食品原料在食品生产中进行添加?

  答复: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对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有较详细的说明,该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hc.gov.cn。

  海石花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

附件下载:
【字体: 】 【打印】【收藏】【关闭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赤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8208063
粤ICP备051079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80202000028号   网站标识码:4408020001
网站访问量:-